鞍山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自2024年11月19日起在本公司院内收购2024年产本地新稻谷(辽星、盐丰)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收购价格
2024年本地产国标二等标准品,本公司院内结算价2880元/吨。
二、质量标准
指标 |
基准值 |
计价方法及拒收 |
等级 |
国标二等及以上 |
低于二等国家质量标准拒收 |
水分 |
≤15.0% |
水分以14.5%为基准, 每高0.1%扣量0.13%,15.0%以上拒收 |
杂质 |
≤1.0% |
杂质在1.0%~2.0%之间过筛, 筛下物由送粮人装车过秤返回,超过2.0%拒收; |
出米率 |
≥69.0% |
米率以69.0%为基准,每低0.5%扣价20元/吨, 低于68.0%拒收,高于69.0%不加价 |
黄粒米 |
≤0% |
黄粒米、水黄等米色异常拒收 |
垩白 |
≤10.0% |
超过10.0%拒收 |
色泽气味 |
正常 |
不正常拒绝收购 |
卫生指标 |
GB2761、GB2762 |
黄曲霉毒素B1≤10ug/kg 镉≤0.2mg/kg |
※初验完毕卸车二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、混入陈粮、掺杂使假等情况将进行罚款处理或拒收。
四、结算及付款
(一)、如稻谷质量指标全部达到本公告质量标准的,经本公司同意接收后,办理登记检斤入库,凭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结算。如稻谷相关指标未达到本公告质量标准,我司有权拒收或者选择扣量接收。
(二)、结算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
1、送粮人身份证原件
2、自产证明(每位农户500吨)
3、提供与身份证相符的银行卡(售粮户身份证姓名必须和银行卡开户信息一致,确保货款准确到账)
(三)、以上资料要求信息清晰、真实有效,资料不全不予结算,售粮户需对资料真实性负责
注:本公司现行价格如有变化随时调整,另行通知
咨询电话:0412-2321885 监管热线:12325
集团监督电话:0412-2418076
鞍山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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